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2〕30号)和《关于修订<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实建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和考核评估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要求
1、2024年度报告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填写附件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填写附件3,附件3中的数据报表第五项建设成效和第六项示范辐射作用的数值须提供计算明细。
3、年度报告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表中数据应与前面文字内容保持一致。经费投入总额应等于经费支出总额(企业捐赠的仪器设备可折算成金额计入经费投入总额中)。同一学院不同中心的数据尽量分开填报,建设成果须与中心人员对应。
4、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平台年度考核工作是教学、科研单位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之一。学校将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价表(附件4)对平台进行考核,请各单位提前准备汇报PPT,并做好答辩相关准备工作,评审专家会根据各单位的汇报情况进行评价。
二、 报送要求
1、附件2统一命名为“××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doc”、附件3统一命名为“××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2、请各相关学院于2025年4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及支撑材料,一份双面打印,封面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38室;联系人:尹婵娟;联系电话:85866390),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jk@njupt.edu.cn。
附件: | 1.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
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 |
3. 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 |
4.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价表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2025年4月7日 |